最新地质灾害手抄报

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,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、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。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,既受制于自然环境,又与人类活动有关,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。2024年2月29日,国家统计局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,显示:2023年,因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51亿元。2024年上半年,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、地质灾害、干旱、风雹、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,地震、台风、沙尘暴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。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3238.1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,因灾死亡失踪322人,紧急转移安置85.6万人次;倒塌房屋2.3万间,损坏房屋27.9万间;农作物受灾面积3172.1千公顷;直接经济损失931.6亿元。简称地灾。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。在地球内动力、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,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、物质运动、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,危害人类生命财产、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、环境的现象或过程。不良地质现象通常叫做地质灾害,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化地质环境,降低了环境质量,直接或间接危害人类安全,并给社会和经济建设造成损失的地质事件。地质灾害是指,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,对人类生命财产、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(现象)。如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裂缝、地面沉降、地面塌陷、岩爆、坑道突水、突泥、突瓦斯、煤层自燃、黄土湿陷、岩土膨胀、砂土液化,土地冻融、水土流失、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、土壤盐碱化,以及地震、火山、地热害等。(转网络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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